建物第一次登記及陽台補登

辦理新成屋或舊有合法建物第一次登記(俗成保存登記),未登記陽台之老舊建物補登記。

1.Q: 我的房子住這麼久了,為什麼銀行說我沒權狀不讓我貸款?

A: 我國建物因為採任意登記,許多人在買賣中古屋時,才赫然發現房屋沒有權狀,一般消費者認知的合法證明文件就是權狀,沒有建物權狀不能向銀行貸款,只能用現金交易,房價自然也會比較差。

2.Q: 陽台補登有什麼好處?

A: 現在房價高,大家對於房屋面積寸寸計較,早期部分未登記陽台之老舊建物,有越來越多人會想作陽台補登,卻對申辦程序不明瞭,或因年代久遠相關文件不復見,不要讓自己權利睡眠,尤其在寸土寸金的大都會,多一坪將可能讓財富累積百萬以上,不容小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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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 甚麼是建物第一次登記?

A: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係指新建或舊有合法建築改良物,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,由建物權利人檢齊有關證明文件,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所有權登記,經審核相符公告15天,期滿無異議後所為之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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