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過戶

具履約保證特約,維護雙方交易安全之最佳保障。

1.Q: 我一定要請地政士(代書)幫忙過戶嗎?自己跑流程不行嗎?

A: 雖然沒有規定過戶一定要找地政士(代書) ,但不動產過戶金額龐大,內蘊藏許多交易危機,透過專業有經驗的地政士協助時,可以幫忙把關交易安全、快速完成程序,一位好的代書,所能提供的,不僅是代辦不動產文件申請的文書行政作業而已,更包括處理不動產過程中的每個細節如:以中立角度縝密審視產權文件及履約保證,提供專業不動產的稅務建議幫忙節稅、協助與銀行連繫取得最佳貸款方案等,這些價值更高的服務。

2.Q: 地政士(代書)由誰負擔費用?代書會為我的利益把關嗎?

A: 目前坊間習慣由買方指定代書並支付代書費,如另有約定也可依照雙方當事人意思聘任代書。為了交易公平,越來越多賣方亦會請自己信任的專業代書協助過戶把關,如同律師一樣,買賣雙方可作各種權益的主張及把關。

3.Q: 什麼是履約保證?對買賣有什麼好處?

A:履約保證指由買賣雙方指定的第三方保管某特定文件、契約、金錢或其他財產,當特定條件達成後,始依買賣契約書之約定交付予個別當事人。若交易過程中遇有違約情況,可依照買賣契約書所載辦法辦理返還價金或停止產權移轉等措施,可以確保買賣雙方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對買賣價金應有的權益,並能有效防制惡意詐害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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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 申辦移轉登記所須檢附之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是否有期限限制?
A: 1.戶籍謄本並無使用期限,惟如與印鑑證明書等內容不一致時,仍應檢附住所變更及沿革之相關資料,以資核對。
A: 2.印鑑證明須為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以後核發者為限。舉例來說,如買賣立契日為102年9月30日,印鑑證明需於101年10月1日以後所核發為準。
Q: 我要買的房子是信託財產,如何保障權利?
A:  您要買房子,一定先申請土地建物登記謄本,查看產權是否清楚,若發現該產權尚有註記「信託財產內容詳信託專簿」「委託人○○○」時,應向登記機關申請印信託專簿,才能知道賣方是現登記名義人(即受託人)或原所有權人(即委託人),若賣方是受託人,他是否獲有出售該房地的授權,看信託契約書信託目的欄即知;若賣方是委託人,而信託契約已載明信託目的包括出售(或處分),則委託人已然失自行出售(或處分)之權利。
Q: 所有權人在國外如何出售其不動產?
A:  由所有權人本人親自向旅居當地我國駐外單位申請授權書簽證,授權國內親友辦理買賣登記。依民法規定,買賣應「特別授權」,所以授權書上的不動產標的〈標示及權利範圍〉及授權事項(例如:買賣)均應填寫清楚。除檢附被授權人身分證明及印鑑證明,仍應檢附授權人身分證明(原在台之戶籍謄本、除戶戶籍謄本、國民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…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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